关于申请攻读泰国博仁大学
博士学位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,根据学校与泰国博仁大学签订的《联合培养博士协议》,学校将择优推荐教师攻读博仁大学博士学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原则
教师自愿申请,学校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,择优选拔推荐,最终由博仁大学确定录取。
二、选拔范围
学校在职在岗教师。
三、推荐条件
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,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身心健康;
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;
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;
申请条件及个人经济情况达到项目要求。
四、推荐名额
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,不限名额。
五、推荐程序
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,并填写人事处发布的《宿迁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1);
各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条件,并组织推荐;
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推荐情况;
学校审定最终确定推荐人选。
六、报名时间
每年1月-5月提交申请,7月中旬开学;
每年8-11月提交申请,次年1月中旬开学。
附件:1.《宿迁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》
2.《攻读泰国博仁大学博士学位咨询群二维码》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1年7月9日
联系人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卢维诗 0527-84202302